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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典型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侵犯著作权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 案件性质:刑事 二审 裁定书
  • 案号:(2020)粤03刑终2575号
  • 案件地区:广东省
  • 立案年度:2020
  • 裁判日期:2021年03月**日
  • 案由侵犯著作权罪
  • 当事人:
    原公诉机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某,系大千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行政副总裁。因涉嫌犯侵犯著作权罪于2020年1月10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4日被逮捕,同年3月12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取保候审,同年4月8日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经原审法院决定,于2020年6月1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

    辩护人盛海波,北京东卫(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赵建国,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某,系大千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因涉嫌犯侵犯著作权罪于2020年1月10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4日被逮捕,同年3月12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取保候审,同年4月8日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经原审法院决定,于2020年6月1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

    辩护人吴柏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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