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拉达有限公司与镜湖区帅飞箱包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案件性质:民事 一审 裁定书
- 案号:(2022)皖0291民初1521号
- 案件地区:安徽省
- 立案年度:2022
- 审理时长:9天
- 裁判日期:2022年05月**日
- 裁判结果:按撤诉处理
-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当事人:
原告:普拉达有限公司(PRADA.S.A)。
法定代表人:Ottobruderer(奥托·布吕德雷),该公司常务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娇玉,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旷真(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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