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陕0104民初12162号 原告:四川某某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某,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某某,四川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某,四川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西安市莲湖区某某串串店。 经营者:祝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该公司员工。 原告四川某某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安市莲湖区某某串串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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