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3)沪0114民初13000号 原告:某某公司1。 法定代表人:陈某,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某1,某某律师事务所1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某,某某律师事务所1律师。 原告:某某公司2。 法定代表人:徐某,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某2,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某1,某某律师事务所1律师。 被告:某某公司3。 法定代表人:何某,总经理。 ...
相似文书: 同案由、同裁判结果 同案由、同法院 同案由 同案由、同法院、同裁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