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2)吉01民终7385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武汉发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时蕾,吉林盟英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艳,吉林启祥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阿莎朗形象设计工作室(原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源地形象设计工作室),经营场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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