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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7)京73行初509号 原告江苏鼎鼎逍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丹阳市开发区玉泉路伯威商城B6幢。 法定代表人眭群,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丁斌,江苏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志浩,江苏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法定代表人申长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