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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1)黔高民三终字第12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马兆丰,个体户。 委托代理人汪晓谦,贵州维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赵小洪,个体户。 委托代理人廖锦荣,崇尚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兆丰为与赵小洪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筑民三初字第9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