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22)皖刑终35号 原公诉机关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代某政。2021年12月24日由该院决定逮捕,次日由安庆市公安局大观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安庆市看守所。 指定辩护人吴子健,安徽健友律师事务所律师。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代某政犯侵犯著作权罪一案,于2021年12月28日作出(2021)皖08刑初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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