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沪0118民初8654号 申请人:某某公司1,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205省道北侧)北环路9号。 法定代表人:吴某,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1,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2,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某某公司2,住所地浙江省嵊州市。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某某公司1与被申请人某某公司2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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