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2)苏1081民初2195号 原告: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志源(OEITJIEGOAN),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健强,安徽景森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翁仕露,安徽景森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仪征市马集镇修财烟酒超市。 经营者:赵修才。 原告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红叶公司)与被告仪征市马集镇修财烟酒超市(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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