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0)鲁民终2763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波,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鑫鑫,山东全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东平县恒源商贸有限公司司里分公司,经营场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戴庙镇司里村北。 负责人:刘才伟,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艳丽,该单位职工。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东平县恒源商贸有限公司。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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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鲁09民初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