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4)豫1104知民初114号 原告:刘宏亮。 委托诉讼代理人:安越,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智振川,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河南邦利成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皓中,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根尧。系该公司员工。 原告刘宏亮诉被告河南邦利成实业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2024年2月2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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