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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浅析近年来司法实践中的反垄断案例

  • 发布时间:2024-11-19 19:40:00
  • 知产类型: 专利
  • 作者 | 孙鑫鑫  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编辑 | 布鲁斯摘要值此反垄断法颁布将近20年之际,以及最高院于今年6月份颁布新的司法解释及指导案例的契机,笔者集中梳理了近年来司法实践中的相关案例并对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了学习和研究。本文拟对上述案例中笔者认为的重要案例进行介绍和分析,并提出一些意见和观点供业界讨论、研究和指正。一扬子江药业原料药垄断案(一)案号一审案号:(2019)苏01民初1271号二审案号:(2020)最高法知民终114号(二)案情本案涉及“枸地氯雷他定”原料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的处理,也系最高院审理的第一起原料药领域专利与反垄断交叉的民事纠纷,具体的事实简述如下:1.本案涉及“枸地氯雷他定”原料药的供应商、专利权人合肥医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医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了垄断高价、限定交易、搭售等行为;2.该原料药的制造商(“扬子江药业”)起诉合肥医工实施的垄断行为,并要求1亿元的损害赔偿;3.南京中院认定合肥医工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并实施了垄断行为,判决赔偿近7000万元。最高院二审维持了一审认定的合肥医工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认为其实施的行为并未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法院观点一审、二审法院就本案的事实分别进行了如下认定:1.相关市场的界定(1)一审法院从需求替代与供给替代的角度进行分析,从而认定本案的相关市场是单一的“枸地氯雷他定原料药”;(2)合...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