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3)绍知初字第145号 原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葛文耀。 委托代理人:娄秀君。 被告:郑金文。 原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为与被告郑金文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于2013年7月24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由审判员李籽苏独任审判,并于2013年8月27日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娄秀君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郑金文经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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