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6)京73民终429号 上诉人(一审被告):北京闪银奇异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一帆,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姜向阳,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袁丁荣,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武汉中郡校园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凤金,经理。 上诉人北京闪银奇异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闪银奇异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武汉中郡校园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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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朝民(知)初字第462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