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5)鄂03知民初2号 原告:A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某华。 被告:某某百货店。经营场所:湖北省十堰市十堰经济开发区。 被告:B公司。 原告A公司与被告某某百货店、B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2月26日立案。原告A公司于2025年3月3日以双方已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原告A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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