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闽01民初2474号 原告:先正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松,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田晓东,北京市安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扬,北京市安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厦门华泰五谷种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贵才,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志维,福建东方格致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先正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
相似文书: 同案由、同裁判结果 同案由、同法院 同案由 同案由、同法院、同裁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