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13知民初167号 原告: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龙祥,任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志伟,河南九格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孟洋。 被告:李文祥。 被告:张洪会。 原告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孟洋、李文祥、张洪会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一案,本院于4月28日立案。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诉称,一、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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