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6)京民申2616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 法定代表人:林云,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吴栋。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 法定代表人:魏宏亮,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连厂,北京市京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劲波,董事长。 再审申请人北京中科瑞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科瑞丰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北京魏记五味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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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京73民终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