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陕0922民初1111号 原告:石泉恒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922710010010940T。 法定代表人:宾德元。 委托诉讼代理人:韩荣杰,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石泉县恒艺装饰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922MA70J8101K。 经营者:高健。 原告石泉恒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宾公司)与被告石泉县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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