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黔01民初1559号 原告: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凤云,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沈宏罡,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晓会,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贵州电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曦。 委托诉讼代理人:魏娟,系该公司员工。 第三人:霍尔果斯好看影视有限公司。 法定...
相似文书: 同案由、同裁判结果 同案由、同法院 同案由 同案由、同法院、同裁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