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冀0303民初954号 原告:上海某某酒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某某。 被告:新郑市某某食品饮料网店,注册地址:淘网:https://shop220565107taobaocom。 经营者:张某某。 被告:昌黎县某某酒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某某。 上海某某酒业有限公司与新郑市某某食品饮料网店、昌黎县某某酒业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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