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豫0302知民初41号 原告: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任妍,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裴银州,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洛阳市西工区某中心。 经营者:王某。 原告某有限公司与被告洛阳市西工区某企业策划中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1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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