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粤0511民初183号 原告:段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白建荣、周卓玛,浙江威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某。 原告段某诉被告张某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1月4日立案。原告段某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指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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