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闽民辖终28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山市惠康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时珍,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江苏苏萨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保兴,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全,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伟宁,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闽侯县荆溪亿丰便利店,经营地址福建省闽侯县荆溪镇荆溪村徐家村。 经营者:候容...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闽民辖终157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新会区崖门镇美松屋商店,经营场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崖南田边旧村十七巷8号。 经营者:杨焕从。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永斌,广东海联泰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良洪,广东海联泰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金冠(中国)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文团,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