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8)川民终1128号 上诉人(一审被告):北京怡乡园酒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青青,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东旭,系公司员工。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忠奎,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名涛,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审被告:徐水县怡乡园酒类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艳茹,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殷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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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1民初1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