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3)浙0304民初3743号 原告: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李宁,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丹,浙江若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秦统宁,浙江若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温州市龙湾状元乾初体育用品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经营者:李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莉章,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上...
相似文书: 同案由、同裁判结果 同案由、同法院 同案由 同案由、同法院、同裁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