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8)津0116民初1874号 原告:天津塘沽瓦特斯阀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展波,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金凯,天津纳淼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天津瓦特斯特阀门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玉慧。 原告天津塘沽瓦特斯阀门有限公司诉被告天津瓦特斯特阀门科技有限公司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3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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