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7)津0116民初第2561号 原告:天津塘沽瓦特斯阀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展波,总经理。 代理人:李金凯,天津纳淼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天津塘阀瓦特斯阀门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亮亮,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伟达,北京天驰君泰(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天津塘沽瓦特斯阀门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塘阀瓦特斯阀门销售有限公司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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