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浙0302民初604号 原告:林达。 被告:温州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明贵。 委托诉讼代理人:邢旭,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蔡国锋,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林达与被告温州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11日立案。原告林达于2017年3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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