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皖01民初379号之四 原告:合肥瑞雪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60829830F。 法定代表人:周翠平,总经理。 被告:李波。 被告:张磊。 被告:许友清。 被告:苗俊善。 被告:苗丽(曾用名:苗秀秀)。 被告:黄晓宏。 被告:张芳明。 被告:吴方群。 被告:侯学能。 本院在审理原告合肥瑞雪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波、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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