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5)深宝法知民初字第434号 原告深圳岳览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小勇,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易志刚,广东商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吴正霞,北京地平线(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一姚林强, 委托代理人敖亮,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至侨,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二黄伟林, 被告三陈迪, 委托代理人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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