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4)泰中知民初字第00046号 原告泰州蓝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庆祥,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吴银书,江苏恒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苏天邦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波,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审理原告泰州蓝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天邦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案中,原告泰州蓝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其纠纷双方已达成庭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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