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8)海民初字第23538号 原告仕嘉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君,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晓羽。 被告龚成涛。 委托代理人陈晓云,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仕嘉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龚成涛侵犯技术秘密纠纷一案过程中,经审查,本院已受理原告龚成涛诉被告仕嘉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该案的审理结果会对本案判决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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