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皖02民辖终62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常州市黑山烧结点火炉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小平,职务不详。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安徽诚铭热能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华飞,该公司总经理。 原审被告:陈江明。 上诉人常州市黑山烧结点火炉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山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安徽诚铭热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铭公司)、陈江明侵害经营秘密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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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皖0291民初6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