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苏02民初211号 原告:无锡市婚礼季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飞,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金湄,该公司员工。 被告:李文馨。 原告无锡市婚礼季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婚礼季公司)与被告李文馨侵害经营秘密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2日立案。原告婚礼季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
相似文书: 同案由、同裁判结果 同案由、同法院 同案由 同案由、同法院、同裁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