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浙0783民初6659号 原告:东阳市聚宝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嘹,执行董事。 被告:方立航。 原告东阳市聚宝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方立航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18日立案。原告东阳市聚宝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东阳市聚宝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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