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2)皖11民初296号 原告:安徽智浦欣达电器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3MA8NCC6Q14。 法定代表人:黄辉,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行,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盼,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南京智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20NDHC8A。 法定代表人:梁志峰,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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