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108民初26256号 原告:河北省个性化教育协会。 法定代表人:刘青山,副会长。 原告:邯郸市个别化教育中心。 法定代表人:赵丽芹,名誉主任。 原告:刘青山。 被告:深圳市文化艺术培训行业协会。 法定代表人:王慧,会长。 第三人:深圳市互联港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晓阳,总经理。 第三人:深圳市福田区爱读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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