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皖0291民初2819号 原告:安徽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某,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某,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方某,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芜湖某紧固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某,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安徽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芜湖某紧固件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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