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川0107民初24174号 原告:重庆某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某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廖某某,系公司员工。 被告:成都某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某某。 原告重庆某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某某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10月9日立案。原告重庆某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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