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沪0116民初13109号之一 原告:某某公司1。 法定代表人:张某,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某,某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沈某,某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被告:某某公司2。 法定代表人:刘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原告某某公司1与被告某某公司2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8月27日立案。 被告某某公司2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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