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粤73民初1039号 原告:化州市杨梅陈亚旺种养专业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陈亚旺,该合作社社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亚养,该合作社监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卓汉,1939年出生。 被告:广东省化州市食品企业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东权,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柏生,广东富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化州市食品企业集团杨梅食品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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