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鲁1121民初3797号 原告(反诉被告):山东某某医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21MAXXXXXX5X。 法定代表人:潘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辉,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吕华龙,山东光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长春市某某某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XXXXXX024E。 法定代表人:徐某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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