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18)浙02行终123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宁波宝盛鞋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岑君英,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东峰,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辰,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胡建平,该局局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齐伟国,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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