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20)京73行初9780号 起诉人:斯伯丁(天津)车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北辰区。 法定代表人:李能,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国华,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律师。 起诉人斯伯丁(天津)车业有限公司(简称斯伯丁公司)因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5月15日做出的商评字[2014]第031314号重审第0000002522关于第4005643号“斯伯丁SP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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