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豫1622民初385号 原告:侯学文。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万涛,山东丹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刘奎。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建强,河南箕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侯学文诉被告刘奎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2月7日立案。 原告侯学文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刘奎支付“银彭”商标转让价款9万元及自起诉之日起的利息。2、诉讼费用由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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