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苏04民初473号 原告:苏州轩同机电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581060713G。 法定代表人:史秀庚,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廖智维,广东卓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常州市燕云骑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20940493819。 法定代表人:聂国芬。 被告:聂国芬。 被告:广宗县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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