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天民二初字第369号 原告:新疆锦绣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玮,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肖懿格,新疆昌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新疆金桥盛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洋,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乔永庆,新疆赛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新疆世纪百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国众,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
相似文书: 同案由、同裁判结果 同案由、同法院 同案由 同案由、同法院、同裁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