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粤2072民初9641号 原告:温州惠某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某珍,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蔡青敏,广东中任律师事务所。 被告:中山市古镇皖某灯饰厂。 经营者:李某。 被告:李某。 原告温州惠某电气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山市古镇皖某灯饰厂、李某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6月5日立案。2023年7月13日,原告温州惠某电气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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